IRB (机构生命伦理委员会)

依照2013年3月施行的《生命伦理安全法》,对来源于人类或人体的物质开展研究的机构有义务设置生命伦理委员会。(株)爱尔利德从远早于法律施行日期的2005年就开始运营由学术界及宗教界人士组成的伦理委员会。

(株)爱尔利德机构生命伦理委员会(IRB)从医学、科学及伦理层面审查研究项目,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及福利,并审查处于脆弱环境的受试者参加人体试验的理由是否合理。

(株)爱尔利德IRB以委员长为首,由医生和宗教人士等12名委员组成,所有委员均为接受过IRB委员培训的各领域专家,根据人体试验特点监督受试者的人权、研究合法性及伦理执行等。

(株)爱尔利德IRB的优秀性获得了认可,2011年被美国FDA批准为IRB机构(IORG0007174),2013年7月作为化妆品人体试验机构最先在疾病管理本部进行注册(第1-219969-A-N-01号),并进行严格管理。